《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要求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4個行業的VOCs排放重點源應安裝自動監控設施,2020年底前,全國基本安裝完成。然而我國VOCs自動監控仍存在設施覆蓋率不足等問題。特別是在監管方面,監測結果比對難、管理應用少等問題比較突出。
一、VOCs自動監控存在的問題
1、設備安裝比例低
1.1企業對具體應安裝的點位把控不準
2020年3月,生態環境部印發《固定污染源廢氣中非甲烷總烴連續排放監測技術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技術指南》),其規范了VOCs自動監測設施安裝、運行維護管理工作,但并未對自動監測設備的安裝點位做出明確規定,企業對具體應安裝的排口、位置往往把控不準。如石化企業典型的VOCs排放源有12個,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企業的VOCs排放節點更是小而多,難以界定主要排放口,從而無法確定自動監控設施安裝點位。
1.2 各地的監控工作要求不明確、不統一
如北京市、廣東省籠統要求重點排污單位安裝VOCs自動監控設施,但對企業內部具體哪個排放口須安裝則沒有規定;天津市、南京市和上海市以具體排放口的風量來確定是否需要安裝;河南省則按VOCs年排放量來確定需要安裝自動監控設施的排放口。不同的要求既復雜又難以操作,讓企業無所適從。同時,VOCs作為區域聯防聯控的重點因子,安裝要求的不統一,也容易導致地區間的不公平。
2、設備標準化、建設規范化不足
安裝的VOCs自動監控系統涉及的儀器設備品牌多且雜,均未被列入相關單位的固定污染源非甲烷總烴連續監測系統認證檢測合格產品名錄。發現普遍存在技術指標不達標、采樣口設置和管線安裝不合理、分析儀器量程設置不規范、運維不規范等問題。
3、數據比對難、聯網監管尚處于空白
自動監控數據難以比對。VOCs組分復雜且變化快,數據審核難度大。聯網監管方面仍屬空白。由于將VOCs作為主要污染物納入監管的時間較短,多數排放量較大的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企業尚未納入各地的重點排污單位名錄,難以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強制要求其與管理部門聯網。
二、VOCs自動監控對策建議
1、明確設備安裝要求,對安裝聯網開展督辦
1.1 加快研究自動監控設施的安裝要求
統一標準尺度,明確企業中需要安裝VOCs自動監測系統的排氣口。對于在排污許可證中進行管理的主要排放口,優先安裝VOCs自動監控設施;對于未發放排污許可證的企業,可借鑒自動監控相關工作經驗較多的天津市、南京市、上海市的做法,對排放速率大于2.5kg/h或排氣量大于60000m3/h的排氣口,建議安裝非甲烷總烴等連續監測設施。
1.2 以無組織排放為主的企業
或對安裝非甲烷總烴連續監測設備暫不具備技術可行性或經濟可行性的企業,可安裝VOCs治理設施工況監控設備或光離子化檢測儀,對VOCs排放進行定性預警監控。同時,為了促進4大行業盡快實現重點污染源VOCs自動監控全覆蓋,建議對4大行業安裝聯網開展專項督辦。
2、開展摸底排查,規范自動監控市場秩序
2.1 對VOCs自動監控儀器廠商進行摸底
根據《固定污染源廢氣非甲烷總烴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HJ1013—2018)中的有關規定,對目前已經使用的設備進行適用性排查,盡快推出合格產品清單。
2.2 通過規范自動監控設施第三方運維服務市場,保障數據質量
建議通過行業自律的方式,建立運維服務評價“紅黑名單”。將運維質量差、數據失真率高、設備故障率高,甚至對自動監控設備如采樣系統、分析系統、數據采集與通信系統獲取數據弄虛作假,從而逃避監管的運維企業列入“黑名單”;反之將運維服務質量較高、數據較穩定的運維企業列入“紅名單”。
2.3 對通過檢測并已安裝運行的自動監控設備進行跟蹤評估,保證其長期穩定運行
3、加快完善技術標準規范,試點推動數據應用
一是建議進一步完善VOCs安裝驗收標準、數據校核規則,規范VOCs自動監控系統管理要求?!都夹g指南》沿用了《固定污染源廢氣非甲烷總烴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HJ1013—2018)的實驗室手工比對方法。由于手工校驗受氣袋材質、采樣溫度和時間、運輸時間等諸多因素影響,比對誤差大,因此應加快研究更加可靠的比對方法以代替傳統手工參比,保證自動監控數據的準確性、穩定性,確保對收集到的自動監控數據的分析處理方式有理有據。
二是建議推動VOCs自動監控數據與全國重點排污單位監控中心的聯網工作,一方面大樣本量的數據可互相校驗數據準確性,另一方面通過對數據分析,試點開展自動監控數據應用于執法的研究。